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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金融办下文,要求企业退出虚拟货币挖矿

2020-05-22 12:33:26 | 来源:互联网 | 11371人阅读 | 作者:币圈子
全文导读
吴说区块链独家获悉,4月29日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》。目前这一通知正在各县市落地中。此前四川边缘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,试图利用挖矿产业,消纳弃水弃电,对抗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

吴说区块链独家获悉,4月29日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。目前这一通知正在各县市落地中。此前四川边缘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,试图利用挖矿产业,消纳弃水弃电,对抗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。这一通知将阻碍地方政府对“挖矿”产业的支持。

通知称:近期由于国外虚拟货币交易价格反弹,一些企业打着“区块链”或高新技术产业旗号,前往风电、水电充沛地区从事“挖矿”活动。目前一些企业对外宣传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国家鼓励区块链产业发展的范畴,吸引投资者跟风,潜藏较大的投资炒作、非法集资、传销诈骗等风险隐患。

吴说区块链获得的通知要求,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加快退出“挖矿”活动。目前,各部委对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,引导退出的工作要求并未改变。前期省上已两次下发通知,要求相关市(州)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“挖矿”活动。

通知要求,各市(州)整治办,尤其是甘孜、雅安、乐山、阿坝、凉山等水电资源充沛地区,加强风险排查,叫停涉嫌“挖矿”企业的招商引资行为,积极协调发改、经信、市场监督、税务等部门,综合采取供电、电价、土地、税收、环保等强制性措施,推动存量企业有序退出挖矿活动。

吴说区块链获悉,5月中旬,该通知已经下达到各市县,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文件。木里县5月21日发布《关于报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情况的通知》,通知指出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我县各水电发电企业立即停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招商行为,不得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否则,我局将建议县人民政府以违法建设项目查处,采取取缔、罚款、责令自行拆除等行政措施,直至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政府内部金融管理者和产业管理者的不同意见。该通知还刻意强调“各部委对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,引导退出的工作要求并未改变”,疑似受到了来自更高级别的压力。

中央层面,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内部文件,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“挖矿”业务,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。文件指挖矿行业浪费资源、助长虚拟货币炒作。2019年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,曾将加密货币挖矿列为淘汰产业,但11月6日公布正文又删除了这一条目。能源局属于发改委管辖,据悉内部人士曾研究过利用挖矿消纳弃水弃电。

地方层面,据悉3月时四川研究如何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,曾研究过挖矿行业对经济的促进,这或许是后续雅安、甘孜等地纷纷发文推动区块链发展的原因。4月雅安正式出台《关于建设水电消纳示范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甘孜州也召开了最高级别的“区块链产业发展座谈会”。四川近期公布的首批“水电消纳示范企业”,99家进入的企业中有多个矿场在列。四川省金融办的这一通知,将阻碍地方政府对挖矿产业的支持。

金融办列出的“甘孜、雅安、乐山、阿坝、凉山等水电资源充沛地区”,是四川经济最为落后的地区,财政困难、债务缠身,空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却无法使用,“挖矿”几乎成为了唯一不带来污染、又能够产生收益的产业。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当前必须更有针对性地加大稳就业、稳金融、稳外贸、稳外资、稳投资、稳预期工作力度,更有效地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。其中第一条就是稳就业。吴说认为,强制性的要求矿场退出,不仅严重地方财政,还严重影响疫情之后地方矿场、电力、能源、基建等部门的员工就业。

“挖矿”本身只是生产比特币的过程。央行在2013年指出,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,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,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,拥有参与的自由。因此挖矿在现行法规之下并无违法之处,而中央也多次强调,在经济领域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。

未来,四川身处水电消纳示范区的矿场一定程度会成为“正规军”,直供电的矿场会受到更加严格的检查。但就今年而言,水电消纳示范区内的矿场没有这么快建成、大规模上机、用电。总而言之,由于比特币减半、大规模断电、政府政策的摇摆、合规化带来的各项检查加码,今年丰水期的矿工们恐怕会过得并不轻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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