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官方消息,美国众议院的金融服务委员会前(20)日公告,通过了六项金融服务相关法案,其中包含一项数字资产相关法规:“今天,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几项两党合作的金融服务立法,其中包括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共和党领袖派翠克‧ 麦克亨利(Patrick McHenry)提出的HR 1602。这项由两党提出的《消除创新壁垒法》 将建立一个数字资产工作小组,确保监管机构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,以促进创新。”
HR 1602《消除创新壁垒法》(Eliminate Barriers to Innovation Act)是今年3月由共和党员、该委员会副主席麦克亨利以及民主党员史蒂芬‧ 林区(Stephen Lynch)共同提出,期望为美国的数字资产市场建立有组织、全面的监管框架。
HR 1602通过了,然后呢?
据《消除创新壁垒法》要求,该法通过后90天内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、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和私部门参与者必须成立共同工作小组,其中私部门参与者包含金融科技、金融服务公司、中小企业与学术机构等。
接着工作小组成立后一年内,须向SEC和CFTC提交报告,分析加密货币监管现况,内容应涵盖加密托管、网络安全、私钥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等层面。
并且最受关注的是,该法案还将要求界定数字资产的明确规范,包括加密货币到底属于证券抑或是商品的条件定义。
麦克亨利在公告中提到:“(此法案)要求SEC和CFTC建立一个专注于数字资产的工作小组。这是打开监管机构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对话,并迈向必要清晰度的第一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