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新加坡税务局(IRAS)发布最新的数字代币税收指南。该指南涉及支付代币、公用事业代币,证券代币以及通过ICO发行的代币。矿工、ICO发行人、企业和个人持有的代币除非有变现,否则不对其进行征税。
根据新的税收指南,使用支付代币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为“易货贸易”,企业收到支付代币时,将根据所销售的商品价值承担正常的纳税义务。
指南还明确,代币项目创始人通过进行ICO获得奖励的应纳税额将根据其是否作为所提供服务的报酬来确定。创始人的奖励将被视为一项资本资产,除非它们是作为对所提供服务的报酬发放的,在这种情况下,其将被视为收入。
证券代币将根据“证券代币收益的性质”征税,例如是否以利息或股息的形式,以及证券代币对所有人是资本还是收益资产。
此外,指南还针对加密货币矿工征税做了详细的说明。该指南指出,矿工的征税取决于矿工是否出于盈利目的进行挖矿活动。若矿工把加密货币挖矿当做一种爱好,或是将挖掘出来的代币作为长期投资,则支付代币的处置收益/损失不需纳税/扣除。若在新加坡的矿业公司长期从挖矿活动中获利,很可能会被视为“从事矿业职业”。基于此,新加坡税务局将对其获得的利润征税,出售挖掘出的代币则不征税。